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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朋友的x網日記,不禁的嘴角上揚了起來。
我一直以為我沒啥朋友(幹 真的 不要跳出來幹譙我 讓我解釋一下!)
國小轉了六間學校 記得我的國小同學應該少到數的出來(被我揍過的例外)
國中同學又一個一個消失蒸發 (我乾姐的弟弟例外 幹 不過你人哩)
高中換了兩間 我這不知道怎麼跟別人聯繫感情的人 好像越來越被遺忘
大學談了戀愛我就昏了頭 一個一個同學越來越生疏 改了名之後誰還想的起來我叫啥?
再來說圈內
我實在是不知道除了圈內的朋友誰會想知道我本名是啥,
喔~附帶一提~我真的覺得記得別人的本名是禮貌。
砲友跟情人之外,還有誰會認真的聽你談心?(喔~砲友做愛完之後也會懶得聽吧)
玩遊戲認識了一堆點頭之交(對不起我知道你們知道我是誰,可是我愚蠢的腦袋就是記不清楚你們是誰)
我一直以為,我就這樣跟朋友這兩個字,只存在著淡淡的可以緬懷的關係。
不過當我仔細想啊想,
其實我身邊的朋友雖然不多,可是深交的好像,都讓我可以死了那天把遺產過戶給他們。
耶~我不要點名~
因為點名我的蠢腦袋一定會漏掉~然後就會有人靠背說!
"幹 你這麼長的網誌裡面只提到我兩次"(幹 你知道我在說你 就是你)
可是我說真的,
在我無聊晃啊晃看到你們的日記一個一個把我列為好朋友的行列時,
其實我的嘴角笑啊笑得很開心。
因為,我沒有我自己想像中的孤單。
ps.幹~我沒有要點名,可是某個消失已久從我欠他一頓生日餐的那個考公職的到底要不要來找我領晚飯。
ps2.哈 打完這個我就想到這是某人跟我熱戀時日記常出現的露露長~
ps3.我要解釋的是,其實我很文雅,平常很少罵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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