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冬天很冷,冷到下雪,
這片雪是暖的,跟記憶中白茫茫的那一片,不一樣。
踏入了包廂,瞥見坐在沙發上的你,
友人介紹,我們在三年前曾經有過一面之緣,
反覆思考了半天,難道是三年前那場聚會,吸引我注意的你?
你變得更像台北人了,多了股城市的氣味,
白白淨淨的外表,變得更好看了,
頭髮變成了標準的台北人,跟黑色扯不上關係,
身上的香水味跟全身的行頭,好像跟三年前完全不一樣,
完全活脫的就像是從雜誌中走出來的時尚追隨者。
然後,還有什麼是存留在的,單純?
和你攀談,傻得可以,
那天真的可愛,終於讓我找回三年前令人驚喜的熟悉,
還好,在光鮮的外表下,你還保有著我唯一介意的天真,
還好,還好。
我從來不介意角色的問題,
這圈子已經狹隘的可以,
要再把人區分成兩塊、三塊或者是更多,
好累,也好沒有意義,
人生馬,不就是快樂,自然就好?
所以我對你有了好感,
就算在狹隘的定義裡,我們應該是相斥的組合。
你問我怎麼不是把你歸屬在朋友的那邊?
其實我答不上來,就私心的想要把你歸屬在喜歡的那邊,
搪塞個所以然來冠冕堂皇的理由,呼嚨帶過。
想了解你更多,這才是對於愛情有的衝動,
想要靠近你一點點,多聽你一點點,多知道你一點點,
是戀愛的感覺吧?
或許愛情就是有這麼一點微妙的衝動,神奇的化學成分,
不然哪來的激情跟樂趣?
對於改變你,我,
其實我們都做不到,
總覺得改變過後,你就不是你,我就不是我,
那這種戀愛,跟一開始的出發點,已經是不一樣的了。
對於交往,
好像太快了一點。
我是喜歡沒錯,不過對於愛,還需要那麼一點點的相處跟了解。
我實在是沒有興趣再玩個三天七天十天的蠢遊戲。
我只喜歡你的像雪的純白,
那一點點藏在外表底下的單純跟天真,
至於其他,就等到豔陽高照下,融化之後的雪水中,
自然能慢慢的品嘗跟體會。
遇到你的這天,陽明山飄了雪,
不冷,我的心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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